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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3月25日 星期六 农历丁酉年 二月廿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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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员继续教育

一、继续教育和复检的对象
  持建设部统一印制,湖北省建设厅颁发的《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岗位证书》以及由省住建厅统一印制颁发的《湖北省建设行业企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》满二年(或上次复检满二年),现在岗的安全员。
  二、继续教育的内容
  湖北省建设厅指定的《职业资格培训补充资料(五)》。
  三、继续教育的方式及学时要求
  采取集中脱产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集中脱产学习一般不得少于40学时,其中考试考核4学时。
  四、继续教育考核发证和岗位证书复检
  持安全员岗位证书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,参加学校组织的继续教育,经考试合格后,由学校到省建设厅职业资格考核发证办公室办理《湖北省建设职业资格培训结业证书》,按有关规定,办理安全员岗位证书复检。
  五、措施与要求
  (一)按规定应参加继续教育的安全员,未参加继续教育及复检验证,从第三年起原证书作废,作废证书号和复检合格证书号将在网站上公示。
  (二)各有关企业接此通知后,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并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应参加继续教育和复检的人员,认真组织实施。要结合工程实际,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,做到生产、学习两不误。
  (三)安全员继续教育与年检工作须收齐应参加继续教育人员的岗位证书。
  六、其他事宜
  (一)教材费、培训费、办证费合计340元。
  (二)各企事业单位按时间安排,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分批选择相应的期数参加继续教育。
  (三)报名时须交岗位证书原件,一寸免冠照片1张,《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和复检报名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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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业八大员、安管三类人员、特种施工人员等考核培训和继续教育;
初、中、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等 湖北宏程职业培训学校(建设厅岗位培训机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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